主角是黑曼巴,任康的小说叫《我的盗贼生涯》,它的作者是掌心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类型的小说,内容主要讲述:“之前是个流浪汉,杀了个人,盗窃罪,今年23,没有家室,家里还有三个亲人。弟弟妹妹还有个父亲。至于刑期的话…”我望着蔚蓝的天空,喃喃道,“估计我这辈子是走不出去了,遥遥无期。”一般人会把我认成“无期徒...
精彩章节试读:
这些重刑犯有些人性格天生戾气重,喜欢暴力。也有些不甘心不服输不喜欢被人看扁,常常因为一些口头上的挑衅而大打出手。
凡是一旦打起来,那场面堪称黑社会群架的架势。
我为什么要说黑社会?
要提到这点的话,我就必须详细解释了。
监狱是一种鱼龙混杂的场所,这其中藏匿着很多很多罪行而被捕的人。
有的持刀杀人,有的因为盗窃,有的因为群架,有的贩/毒,有的因为贩卖人口之类等等等等,任何人都有。
而这些人都有一个相同的特征,那就是身上的随身携带与生俱来的暴力!
这里不是偶像剧。男人与男人之间,会因为口头上的冲突进而产生肢体上的摩擦。打着打着虽然有狱警的制止,但他们却在无数场打斗中让旁人看出了他的威严。
这当然是那些经常被欺负的人的靠山了。
那些被欺负打压的人,孤掌难鸣,不甘心就这样被针对,于是会主动找那些威严较高的人。
周而复始,最先开始一个人,就像磁铁一样,势力越来越大,然后帮派就这样形成了。
可这种现象似乎有个瓶颈,它的形象人数不是很大,最多也就十来人。而帮派的领军人通常是在监狱里服刑最长的老油条,可能是那种人高马大的毒/贩,也有可能外教授内禽兽的变态。
而这种帮派,最多也就两三个。主要的原因呢,都是那些上了年纪的,一进入监狱就觉悟——对自己入狱前的罪行进行忏悔,想在监狱里做个老实人。
所以说,在这些帮派之外,有一群三散沙。这些人不会参加任何斗殴,不会主动与人产生口角。
我就是那群人之一。
在这些人之中,我们相处其乐融融,有的会谈起对方的未来,有的对即将出狱的刑犯抱满信心。
那些无期徒刑的,自然把这里当作是自己家来看待,他们已经不会对外界有任何的奢望!因为他们习惯了监狱里的生活习性,他们对监狱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。
对于那些因为一点口角就大打出手的刑犯,那些服刑期较长的人呢,总会乖乖的待在一旁。因为他们知道,大打出手过后,可能会产生后遗症,也就是更强大的报复。
这点通指在饭堂,在浴室和牢房。
在饭堂上,如果挑衅的是你,那不甘心的对方就会故意吐口水在你的饭菜上。让你看着他肮脏的口水在你美味上,难以下咽。
可对方不怕什么打架,都是一条汉子,谁会怕你?
所以说,这时候又会再来一场干架,紧接着进入暴乱。暴乱当中,会有人趁火打劫,对怀恨在心或挑衅自己的人一一给予反击。
这类似连锁反应。
在监狱里的六年时间里,我很喜欢看书,尽管书中的内容我不太理解,有些字有些成语我搞不懂它的来意与其内容,可我把这种方式当作是自己的消遣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