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很多书友在找一本叫《都市至尊赘婿》的小说,这本小说是作者清风哥创作的都市类型的小说,大家可以在本站中在线阅读到这本肖佯李卿菡小说,一起来看下吧:有时一件大事情,有人肯做,往往小的事情却给忽略了。但是小事也不小。仅是那一句话吗?虽然当时处于我的本真和善良,不想陷于他于窘迫和尴尬之中,可当时是照应了一颗敏感、脆弱而又无比自尊的心。我庆幸我这么做...
精彩章节试读:
乍看,是我的学生。再看一眼,不像。原本清瘦的,高高的感觉,现在微微地发胖了,个头没长,因为胖了,所以显得倒有些矮了。人也成熟了,味道十足的男子汉。突兀站在我的面前,我真的有些不惯。理智上我知道这并不意外,已经三十几岁的人了,应该是这个模样。可心理上一下子还是接受不了,毕竟过去了十几年了,我一次都没见到他,何况我一直是个转弯比较慢的人。
真不是我心目中当年的学生。
可分明是我的学生,因为他一声声叫我老师。
既然是老师,就倍受尊重,少了宾酒推让的恼人过程,自然的以说唠为主。
说到我爱人,他拒绝叫叔叔,说年龄也不差多少,心里尊敬就成。
也是,并不想他尴尬。我就有不愿意让别人在我面前出现尴尬的境地。
学生已经做到副局了,做为老师的我还是原地踏步。住的楼房的面积是我两个居所之和。这也不意外,学生超越老师,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。他说,房子大也有弊端,不好卖,有钱的不买二手楼,没钱的又买不起。看起来也是有些道理的,我的平民楼,倒是不必担心了。看到他能有今天,作为老师我还是高兴多余惭愧,“青出于蓝”总是做老师所期望的。
学生并不擅长喝酒,饮一杯啤酒,则脸红。因为这是软肋,所以几百元的酒,也照倒不误。这点倒是承袭了我,可那时在校园里,我记得并没有教过他,当时也没有喝酒的机会。有很多无师自通的,大概这是其一了吧。这也不能算是浪费奢侈,劝酒也实在难挨,我之所以理解,是因为亲身经历过。
我坐的坦然,是因为当年,报考的时候,他的志愿是师范。当时学校追求的是升学率,并不看重学生的个人前途。刚从校门的我,并不知道这么多,就出于善意,本能的劝导他。我并不是连他的班主任,班主任不劝,也许迎合了校长的观点,这我就不得而知了。但我了解他。认定他是个很有潜力、出色、优秀的学生,无论是成绩还是品相,都是出类拔萃的。下班后,我做了他整整两个小时的思想工作,把我当时的看家本领都拿出来了,因为那是我的阅历本也浅白,不过比起他来说,还是算有些见识的了,因为他毕竟还是个孩子呢!
他第一次用尽了心思,极尽能事地苦想了一夜,第二天早晨总算想明白了,做了决断。从家里翻山越野,赶到校长家,可校长已经出发去县城了上报了。于是,他又抄小路奔跑着,在公路上截住了校长,改了志愿。我上班看到他的时候,他的鞋子和裤管都被露水浸透了,不住的滴着水。可我们四目相对时,还是彼此心照不宣会心地笑了。
考试结束后,他告诉我:“老师,答题完毕时,我测自己的脉搏,和平时的一样”。他十分自信的表情,令我至今难忘。他的心里素质和平时的成绩要我没有一点的怀疑。但他测量脉搏的举动着实让我意外,亏他怎么有了这念头,都怪我,把恼人的生理课也教的那么深入人心。这不是我自夸,因为当时我教他们的生理卫生的平均成绩在整个考区名列第一;同样的成绩还有化学和英语。并且优生率百分之百,突破了整个考区有史以来的最好成绩,打破了记录。他在全省取得了第六名的好成绩,顺利地考取了电力学校。这对一个偏僻而贫穷的山村孩子是多么不容易,(他家也破例请我们几位任课老师到他家里吃饭,这是他提醒我才想起来的)孩子们没有好的学习环境,每天上学都走山路,逢到雨天,过河就得老师一个个背着过去,到学校后,我们还得负责烧热炕,来烘干孩子的衣服。更谈不上什么早自习、晚自习了。那是由不足两个村子的学生就近聚集在一起的,老师也很少,都不愿意去,所以我同时还担任他们的三门功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