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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茴离开后莫朗正在考虑去哪,郭琦的电话适时飞了过来,听儿子说刚送完孙茴,郭琦说话的语气都不一样了,夹杂着明显的兴奋,鼓励儿子继续努力。
好容易应付完他妈,莫朗的手机还有些发烫,另一个电话紧接着杀了进来,莫朗一看,赶紧接起来:“岑岑?”
“郎朗,你今天有事忙吗?”楚岑的声音满是藏不住的兴奋,“我写完作业了,下午我们一起打游戏好不好?妈妈说我写完作业可以玩。”
莫朗在心里迅速过了遍自己的行程,悲伤地发现他堂堂梁氏的管理者,周末的时候居然无处可去:“我马上就回来,半小时,你要吃点什么吗?鸭脖可乐?”
“鸭脖鸭翅冰可乐!”隔着电话,莫朗都能听出这孩子满心的雀跃,“谢谢郎朗。”
买了一堆吃的提进门,楚岑已经准备好一切必需的,只等莫朗回来。
莫朗把东西给楚岑吃,在玩游戏之前,先把这碍眼的造型给消灭掉,虽然跟孙茴的相处比原先的想象自然不少,但莫朗知道他们俩不可能成为恋人。
说不清楚原因,莫朗就是这么笃定,有的人能处得非常好,能跟亲人一样无所顾忌,可要成为恋人,总是差点东西——这是莫朗一直以来都非常清楚的认知。
莫朗比楚岑大二十来岁,阅历和生活环境完全不一样,一大一小却出奇的合拍,就比如打游戏这事。
两人窝在客厅沙发里打了整整一下午游戏,别看楚岑年纪小,技术可比莫朗厉害得多,杀的莫朗片甲不留,楚吟刚把门推开,就听到儿子“哈哈哈哈哈”的大笑声,朝客厅看过去,一大一小的脑袋从沙发靠背上露出来,黑乎乎的后脑勺,看起来居然有那么点相似。
“郎朗。”楚岑退出游戏界面,把一次性食品手套戴上抓鸭爪啃,笑得眼睛成了一条线,“你输了!”
莫朗微微撇嘴,倒不见多不满,本来嘛,玩游戏只是业余之余放松心情的一种方式,输了是他自己技术菜而已。
楚岑啃完鸭爪把冰可乐拉开灌下一大口,极其满足地“啊”了一声:“真舒服啊!郎朗,我真喜欢你!”
正把冰可乐当冰啤酒灌的莫朗闻言一愣:“喜欢我?”
“嗯嗯!”楚岑挑了一段看起来最大的鸭脖子递给莫朗,自己接着啃鸭爪子,“就是很喜欢你,觉得你很好啊。”
莫朗的心重重地动了一下——他也很喜欢楚岑,跟楚岑一样的,没什么道理,对这个小孩,莫朗觉得有一种自然而然的亲切,从第一眼开始,到生活在一起,不管他对楚吟的看法如何,这种奇怪的好感一直在莫朗心头。
甚至可能因为楚岑,莫朗有时候会想,楚吟年纪轻轻带着一个小孩,养他教育他,一定很不容易,连带着他对楚吟也没有最开始那么抵触了。
虽然住到一起之后,每个月楚吟都准时提醒莫朗交伙食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