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老头,你糊弄人是不是!这哪有突厥人帮着别人打仗的道理啊!要是照这么说,突厥人自己怎么不去打江国啊。还靠我们做什么!”听着老头说故事,身边的众人也不由得生出了疑问。
老头笑着道:“这你就不知道了。你想啊,一个身材不满五尺的孩子,穿着盔甲单枪匹马的到敌人的阵营去,明着说要和人家的王决斗。你说,这份胆识,谁不佩服啊。突厥人最佩服硬骨头的人了!再说了,突厥人那一个个都是心高气傲,江国这等不成气候的,他们如何看得上!”听见有人反驳自己,老头也激动的回答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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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国富裕,但国家奢侈,文强武弱。突厥人向来不喜欢跟没有战力的国家动手,因为他们不配。这就是草原人的傲气。
众人一听,纷纷点头,觉得有道理。“这么说那十四殿下是一个人去的突厥?”即使不相信,但是这的确是事实。
凌夜清楚,突厥人骁勇善战,而且都是不怕死的勇士,不拼到最后一人绝不罢休。若真的和突厥开战,只怕损失会相当的惨重。
同时也很清楚,突厥人最喜欢有勇气的人,绝不以多欺少。凌夜抓准了突厥人的心理,只身一人到了突厥领地,大胆的向突厥王挑战,即使输了,突厥王也不会杀了自己一个幼童,若是突厥王身手不如自己,那么正好就可以拉拢突厥。
不能开战那么就只能结盟,不战而屈人之兵,是为上策。然而突厥王主动请求一同去江国,这倒是凌夜没有想到的。
“你真一个人去的突厥领地啊?”凌易将身子移向凌夜,压低声音,悄悄问道。
凌夜不答,脸上的表情既不是承认也没有否认。
“其实,这都不算什么,真正厉害的是十四皇子打里鹰国的时候!”似乎这段真的很精彩,老头的脸瞬间便激动的红张起来。
“有精彩的,怎么不早说!个糟老头,尽吊人胃口!”茶楼中又响起了嘈杂的声音。
这次不等老头开口,众人纷纷又掏出几个钱丢给老头,似是已经知道了老头的规矩。而老头也是看着地上的钱,边捡边笑着继续说:“那年啊......”
里鹰相比江国那可是强太多了。江国无非是有了优越的地理位置,国家丰裕,以至于没有亡国。
但是里鹰国不同,不但兵力稍强,就连军饷也是比一般国家要多得多。若说江国是文强武弱,那里鹰便是与江国相反。
两军对阵之时,对方将领是个年约四十的将军,名叫孙急。里鹰国所带领的军队人数约是大魏的三倍之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