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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敲门暗号,便是林东成的杰作了。对于他这种幼稚的做法,萧瑟很是不屑,可固执的林东成却很认真地在坚持。日子久了,萧瑟也习惯了,听声即知来人。
林东成是他高中的同窗好友,出身农村,勤奋好学,高考考取了著名的东林医科大,攻读临床医学,本硕连读。靠父亲常年在外打工,自己勤工俭学,再加上萧瑟时常的帮助,才勉强维持下来学业。
前阵子,林东成说著名的东林医院要跟他签约,难道今天是找他来庆祝的。萧瑟一边想,一边站起身向门口走去。
“有啤酒吗?来两瓶。”门一开,林东成目不斜视,径直奔向客厅中央的沙发,一下子扑倒在上面。
萧瑟怔了一下,今天的林东成有些反常。平日里的他见人都是未语先笑,朴实憨厚的样子宛如《渴望》中的宋大成重生。
今天这样子,他还是头一回见到,难道这小子看上那个妞被拒了?
打开冰箱,取出四瓶百威放到茶几上。萧瑟又转身去厨房拿杯子,等他拿着杯子回到客厅,林东成已经从沙发上爬起来,正用牙使劲咬着瓶盖。
“急什么?”萧瑟出声阻止。林东成已经咬开了瓶盖,举着瓶子咕咚咕咚喝掉了半下。
他无奈地摇摇头,坐到林东成身旁。启开一瓶酒,倒了两杯,将其中一杯推到他面前,“慢点喝。”
林东成没有伸手端杯,而是垂着头,盯着眼前的杯子出神。
金黄色的液体上,一层雪白的泡沫向杯口喷涌而来,大大小小的泡沫争先恐后地跳跃着,舞动着,很快一一消失。
“为什么世上美好的东西都象这泡沫,转瞬即逝呢!”
“别废话,出什么事了?”听到林东成这呆呆的理工男说出这么富有诗意的话,萧瑟心里感觉不妙。
“我爸得病了——白血病,家里一直瞒着我。钱花光了,房子也抵押了,要不是我前几天回去,正赶上老爸发病,到现在我还被蒙在鼓里。”
林东成说完,举起酒瓶,猛地灌了一大口,由于喝得太急,他被喉中的酒呛得剧烈地咳嗽起来,苍白的脸蓦地涨得通红。
听到林东成的话,萧瑟端着酒杯的手不由一抖,酒泼出了三分之一,他都没有察觉。
很快,他回过神来,抬起手,用力帮林东成敲了敲后背,低声问:“还……有救吗?”他的声音不大自然,有些颤抖。
“我把老爸带到了我工作的医院,和他做了骨髓配型,配对成功了。”
“那是好事啊。”萧瑟松了一口气,又振奋起来。
“可是,手术费要六十万,我所有的积蓄加起来只、只有一万五。”林东成眼神满是愧疚,右手握得紧紧的,拳头发出“嘎嘎”的响声,“我爸这辈子什么福都没享过,为供我上学,吃尽了苦,我一定要救他。”
萧瑟凝视着他,心如刀绞。他能体会这种滋味,当年因缺钱,没能挽救母亲生命的无力感,再次袭上心头。